投诉行业 |
洗衣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韩国LG洗衣机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林先生 | |
投诉诉求 |
LG履行合同条款支付补偿金以及更换同款洗衣机 |
投诉详情:
LG洗衣机购买了延保服务,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0日,洗衣机在有效期内出现了故障,于2018年8月28日报修,截止2018年10月10日,时间长达43天,期间,本人先后致电延保专线4008199999反映情况12次,售后师傅上门检测维修4次,一直没有修理好洗衣机,按照“电器管家”延长保修服务条款其中的“限时修复条款”,自报修之日起15日未完成修复,承保方需向顾客提供备用洗衣机或者支付200元补偿,以及“以换代修服务条款”洗衣机先后经过两位售后师傅上门维修了4次,仍然没有修复正常,承保方应该履行“电器管家延保服务合同”的条款,更换新的同款洗衣机给顾客。由于承保方没有履行合同条款对顾客提供备用洗衣机或者相应的补偿,更加没有履行合同条款的“以换代修”,承保方严重存在欺诈行为,恳求监管部门严肃查处!讨回公道!谢谢!
厂家回复:用户于2018/8/28报修机器,因零件问题超时维修,目前已维修完成,但用户表示购买了LG延保,条款中提到超15天未修好会有200元补偿,将此情况反馈给现场经理,现场经理表示维修站会按照用户的要求,补偿因维修超期的事宜。
消费者回访:机器已维修好,承诺的200元也补偿了,谢谢你们平台。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