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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尔快递所运货物损毁 却不愿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013-05-06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旅游教育
投诉品牌
速尔
投诉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投诉人
林先生
投诉诉求
要求速尔公司赔偿25000+运费。


投诉详情:

   速尔公司损毁快递货物,不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实属霸王行径。
   2013年2月19日我用速尔快递发货,货物的实际价格为25000元(有销售合同为证),运单号为860041384624,未保价,货物在从杭州到上海途中被完全损毁。
   速尔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通知我的货物被完全损毁,历时一个月。随后告诉我经速尔公司财务部裁决赔偿我1800元,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自己违约还要自己做法官!尤其“裁决”二字用得十分的嚣张和霸道!对速尔公司的“裁决”我坚决不接受!坚决要求速尔公司赔偿25000以及运费!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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