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思乐得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赵先生 | |
投诉诉求 |
要求其代理商登报承认其错误,更换合格产品 | ||
投诉详情:
我于2012年11月在购买思乐得水壶一直未使用,与今年8月使用后发现在夏季情况下(质保期两年2012.9-2014.9),该水壶所标称的在环境温度20℃±2℃,95℃以上沸水的情况下24小时后根本无法保证水温在55℃以上,找该代理商沟通后,使用沸水,从12:00开始到17:30止,水温在60℃,该代理商无视其产品标称的在环境温度20℃±2℃,95℃以上沸水的情况下24小时后根本无法保证水温在55℃以上,且强调该水壶就是这个情况,不属于产品质量。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