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利康祥瑞搬家公司 |
投诉地区 |
北京市 | 投诉人 |
陈先生 |
投诉诉求 |
开具足额发票并支付快递费用 |
投诉详情:
我单位因办公室搬迁于2013年12月中旬致电利康祥瑞搬家公司(010-59163333)预约搬家服务,说明情况后服务人员要价300元,后实际上门搬家时又说家具太多,要求涨到500元,我结合实际情况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因为电话中沟通情况难免有偏差。搬家结束后我们付款并索要发票,该搬家公司居然又说索要发票需要额外交50元税点,也就是一共要交550元搬家费,并且发票要明、后天再送过来。我忙于搬家后整理物品就答应了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涨价要求,谁知直到今天上午(2014年1月10日)该搬家公司仍然没有把发票送过来,期间我一再打电话要求尽快开具发票,通话不下10次,今天上午终于收到该公司寄出的发票,并且该公司居然要求我单位支付快递费用,更有甚者,发票金额居然是500元整,而不是当初我们支付的金额550元。我再次致电该搬家公司询问情况,并要求开具足额发票,他们的答复原文大致如下:
虽然你付给我们550元,但是我不能给你开550元的发票,因为其中50元是税点,不属于发票开具的内容,我们公司一向是这样办事,不开发票就不需要交税点,交了税点发票也只能按交税前的金额开发票。
事已至此,我实在无法理解,该公司服务态度为何如此恶劣:多次要求涨价涉嫌欺诈消费者;拒绝开具足额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强行要求我方支付快递费用涉嫌搭售。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