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携程 |
投诉地区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投诉人 |
陈先生 |
投诉诉求 |
道歉,提供行程单 |
投诉详情:
通过携程手机客户端购买了2014年2月19日无锡至成都机票一张,在购买过程中始终未出现套餐机票不提供机票电子行程单字样,也未给出任何不提供机票电子行程单的告示,2月20日收到携程公司提供的上海华程西南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服务娱乐文体统一发票,经多次投诉携程始终不愿提供行程单。 携程旅行网以套餐机票为由拒不提供正规电子客票行程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按照行业惯例机票电子行程单是国内机票报销的合法凭证,无论携程以任何理由都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电子行程单。此外,根据民事法律规定,民事交易最原则的问题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另外一方,以加重对方责任的形式,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责任。在携程购买机票,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合同,套餐机票拒不提供行程单条款对消费者明显是不公平的、不合法的,因此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希望携程旅行网能提供正规电子客票行程单,向消费者道歉。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