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阿里旅行和7天酒店 |
投诉地区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投诉人 |
张女士 |
投诉诉求 |
道歉并补开以前的发票 |
投诉详情:
2015年12月5日因家里来了客人没地方住,用支付宝在阿里旅行上预订了酒店,预订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22:24分,预订成功后收到短信提示18:00之前是可以办理退款的,但当时订单时间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之后去酒店办理入住,办理入住时被告知没有身份证不能登记入住(客人为老家亲戚,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于是给订单上的客服打电话沟通要求退款就说不是他们直接给我们订的,还要个别的单位联系看能不能退款,而且说的那个单位已经下班了,只能第二天早上给我答复。说在预订之前有提示我们这个订单是不可退款的,不管我们入住不入住,这个钱都是不可能退的。消费者明明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为什么预订之后是不可以退的,而且在预订前并没有很明显的提示是不可退款的。完全就是强制消费。
最后是本人去入住的,想着钱反正已经花了,订单上明确写着可以先发票,但入住的7天连锁酒店武汉市书城路南湖店在离店的时候以系统升级为由并没有开具发票,要求写凭证写清楚说第二天去开发票,酒店工作人员告知并不能保证第二天能够开发票。只在小票上写未开发票字样,后期由于不方便并没有去开具发票,对于这个酒店之前有入住过好几次,从来都不会主动开具发票,索要过几次发票也是以各种理由推脱。5日晚入住的时候索要以前入住的发票也是以时间太久,酒店只出具三个月的为由拒绝,我们是有网络订单的。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