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上海百斯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投诉地区 |
上海市 -- 浦东新区 | 投诉人 |
顾先生 |
投诉诉求 |
按规定退回押金,我们归还钢瓶。 |
投诉详情:
我们年老体弱,经人介绍于2011年购得上海祥穆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一台“家用移动式燃气取暖器“,并由上海百斯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液化器。百斯特公司首次提供燃气需由用户租用其燃气钢瓶,钢瓶押金为150元(有凭证)。其后购燃气均由百斯特公司上门来调换钢瓶。由于对燃气供应商的管理原因,目前百斯特公司不再对个人用户提供燃气,所以我们改用其他的取暖器,并要求百斯特公司退回原来租借的钢瓶。但百斯特公司称已无法查到当时有关租借的信息,同时称因为无法查到信息所以要走程序解决此事。
钢瓶在我们这儿,由百斯特公司电脑打印的租借凭证也在我们这儿,而百斯特公司内部却无法查到此信息,很奇怪啊,这是管理上的问题,不能由用户来承担啊。我们希望得到百斯特公司的确切处理方案。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