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英孚教育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 -- 广州市 | 投诉人 |
姚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款 |
投诉详情:
您好,我于2016年4月19日在广州天河区天河路230号万菱汇国际中心6楼报读英孚教育英语培训为期两年的网络在线课程,共计17999元,但因在上了两节课后实际的课程与其在销售讲解的存在十分大的差异,本人在微信与销售人员联系退款,销售人员一直忽略本人的申请。当时我不知道退款是要经过总部的,后来超过了30天,我再次找了销售,销售人员告知我超过30天的没法退款,有问题直接联系总部。联系总部无果,以同样的理由决绝我的退款申请。
家里以及本人自身的情况,本人也无力承担后期的贷款费用,故要求商家退还后续未上课程的费用,但是销售人员以及英孚总部以超30天不退款的一纸霸王协议为由,拒绝退还费用。 以下是我在英孚的真实经历以及投诉的原因:
1、自己所交的钱跟课程质量不对等,而且课程质量并不适合自己,一般是听几句话,做些选择题,读些单词,简单到像在教小学生。不带总结测试,课后练习都没有,跟读句子过程没有人指导,发音上基本不会有任何提高。我当初报名的目的就是学习与工作相关的英文表达,英孚只是说到,但是,并没有做到。
2、英孚协议中关于退款的内容“符合以下情形的,学员可申请退款:自协议日期30天内(包括协议当天,)无需任何理由,中心将全额退款;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无需任何理由,中心将全额退款”以及“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解释权归英孚自己,将所有的责任,全部归咎于消费者的“疏忽”。英孚应该在收取费用前,明确告知消费者退费、退学的渠道、协议中止要件等等,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3、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关于社会力量办学中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英孚教育作为非学历培训机构,应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向社会公告后执行,并在招生收费时履行告知义务,学员中途退学的应按照课时比例退费。
英孚教育中心在协议中没有明确写出不准学员中途退学的条款,只讲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退款情形,却没有明确特殊情形的条款,属于单方面免责的格式条款,严重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损害了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属于无效条款,所以此协议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关于社会力量办学中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公平原则,本人要求英孚教育退还本人于2016年6月中旬提出退款要求开始没有享受服务的全部费用。
关于英孚退款难的事早已经不算是新闻了,我只能说,这个号称全球领先的英语教育机构,其公关能力强大得让维权者们望而却步,从网上已经发布的贴子来看,找工商局、教育局都解决不了问题,连2012年期间被央视曝光后,这个机构依旧坚挺,风声过后一切回归旧态,该怎么推还怎么推,该怎么设卡子还怎么设卡子,普通的消费者一点办法都没有。他们可以毫无畏惧的对你说,你去告吧,英孚有强大的律师团专门处理这些问题,你打不赢。我真心希望消费者投诉协会能够帮助我们这些平民,每一分都是血汗钱,本人要求英孚教育退还本人于2016年6月中旬提出退款要求开始没有享受服务的全部费用。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