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宏源嘉业 |
投诉地区 |
北京市 -- 丰台区 | 投诉人 |
周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还房租、押金及合同赔款,共剩余28000 |
投诉详情:
1、事实经过:北京宏源嘉业(原 北京挚信伟业)在合同期内违约收回房屋,在我们按时退房搬走的情况下,宏源不退还已交付的房租(8个月)、押金(1个月)及赔偿金(2个月),共计46200元。期间,隐瞒房租去向,并故意以各种借口不退换房租。已与该中介沟通仅两周未果,现态度恶劣拒绝沟通。
3、与被投诉方沟通过程:
- 2016年8月1日,我方与宏源签订1年期租房合同(蒲芳路gogo新世代2号楼2614),并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54600元;
- 10月房东通知我方希望于11月底终止合同,并承诺支付违约金2个月房租;
- 我方于11月中搬走,并与中介约定11月30日退房并退租金;
- 11月30日当天,我方退还钥匙后,宏源表示中介只退4个月房租,其余由房东付清,并提供给我方房东联系方式;
- 之后数日一直拨打房东电话但均为占线,遂发现电话为假;
- 数日后房东主动联系我们,表示早已和宏源结清剩余款项级赔款,中介应为故意不退会房租;
- 再次找到中介时,中介拒绝沟通,并态度恶劣表示不退还剩余房款(28,000元)。
3、受损情况:未退回房款为28000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