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伟业我爱我家 |
投诉地区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投诉人 |
张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还6月19日后的租金押金违约金,并赔偿个人物品损失3万元。 |
投诉详情:
“租购同权”下的我爱我家品牌公寓相寓之遇--------------
今年4月5日我在 杭州我爱我家房产中介 租到其品牌公寓——相寓,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
4月10日,小区贴拆迁通知~(通知注明:6月-9月为签约时间)我第一时间找到 我爱我家 要求退租~他们就各种推诿,并承诺房子可以住到九月份,不让退。
6月15日,我爱我家 提出赔偿违约金让我随即搬走;
6月19日商定之后,签订退租赔偿协议的时间一推再推;
6月28日通知我7月2号签协议;
7月2日告知拆迁属于无责,不予赔偿。
7月9日房东带拆迁办的人直接收房并且带走钥匙(我当时出差,钥匙给在住的朋友保管)。
7月17日经多次与 我爱我家房产中介 协商,通过拆迁办,一起进入房子,发现房内个人物品全部清空,房屋凌乱不堪。
注:付房租是通过支付宝平台的芝麻信用里的房司令,房租一直在交,还没有停止(不交房租会影响征信)。
现在派出所不立案,中介的客服说他也没办法,市长热线,消协的话务员说合同纠纷他们不管。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