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小鸣单车 |
投诉地区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投诉人 |
王先生 |
投诉诉求 |
立即退还押金 |
投诉详情:
我于2017年8月注册使用小鸣单车,交付押金199元,订单号为:CZ15013993706815317。由于使用不方便,本人于2017年9月15日结束使用,并申请退还押金。小鸣单车承诺7工作日内退还,现已严重超出时间。期间打过客服电话2次,但工作人员就是拖着不给,并无实质性进展。
希望消费者投诉网工作人员能尽快处理,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