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小鸣单车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 -- 深圳市 | 投诉人 |
乐先生 |
投诉诉求 |
要求小鸣单车退还押金199元并道歉 |
投诉详情:
本人不打算继续使用小鸣单车共享服务了,在17年8月18日申请退还押金,至今日10月16日已有两个月,押金一直没退还,期间多次向小鸣单车客服询问,得到的都是一次次的欺骗,要求小鸣单车退还押金199元,并道歉。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