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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携程网没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蒙受损失

2018-04-08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旅游教育
投诉品牌
携程
投诉地区
天津市 -- 南开区
投诉人
刘女士
投诉诉求
退款190


投诉详情:
我于4月1日在携程网定了安徽九华山4日3晚旅游产品两份,订单号4720493048,花费5470元,期间携程网无论是页面介绍还是出行通知单,最终的出行短信提示,都没有明确告知九华山持教师证可以半价购票,导致我和同事4月6日游览九华山时,因没有携带教师证,导致当地导游无法退票价差价190元,出行选择携程,是对携程的信任,但是作为网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明确各个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实在使消费者难以接受,希望有关部门能让旅游价格网站公开透明,规范旅游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分感谢

厂家回复:客人预订产品名称: (14349575)安徽九华山+宏村+千岛湖4日3晚跟团游(代理),总费用5,470.00RMB,由于门票优惠无法享受导致客人不满,我处联系客人,告知我司外网上对于优惠政策有详细描述,考虑感受补偿每人100元,合计200元至钱包,客人接受。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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