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ofo共享单车使用押金 |
投诉地区 |
福建省 -- 厦门市 | 投诉人 |
黄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押金,退余额,退使用金 |
投诉详情:
199元的 ofo共享单车使用押金, 没有可用车辆提供,很不方便,号称押金随时可退,注册后就一直推脱,不退押金,不断更改退还说法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