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京东投诉 | 投诉品牌 |
京东商城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 -- 深圳市 | 投诉人 |
叶先生 |
投诉诉求 |
赔偿100元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6-06-19 13:30:24购买了京东商城的英雄(HERO)858碳素中性笔/签字笔 12支装 黑色。 于2016-6-21号收到以下短信: 您好,您的订单19739020340已投递至聚豪园家家顺服务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18号聚豪园聚友阁首层),请您凭提货码(404149)三日内完成提货,营业时间:09:00-22:00,管理员电话:。【京东】
当晚22:00点到聚豪园家家顺服务点准备取货。结果去到时,货品已人工自提点的人员拆封。当晚即向京东客服反馈问题,希望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2016-6-21号13点左右客服回访:说您昨天已拒收,还需要货品的货我们补回一张20元的券给你重新下单。 作为客户的我十分的疑惑,为此提出以下2个问题:
1.货品被拆客户难道就没有资格拒收?
2.货品被拆客户投诉回访结果就让客户重新下单,客户投诉、反馈有什么用???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