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唯品会投诉 | 投诉品牌 |
三星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蒋女士 | |
投诉诉求 |
我希望能退款1487 |
投诉详情:
11月5日在唯品会上购买了一台三星3G网络手机G7106,价格RMB1478,订单号:14110562738516,于11.08日收到手机,在11.11日发现手机信号断断续续,咨询唯品会客服,客服告知需要经过正规检测点检测证明手机有问题才能退款,因此于11月15日(收到手机7天以内)去三星指定官方检测点检测,检测的结果是:手机上两张3G卡都检测不到3G网络,故障属实,保修卡没有盖章(就因为厂家没有在保修卡盖章这个原因,我无法在长沙维修点换机或者退机,也无法出具退换货单)。外观良好。我于当日就将这个事实告知了唯品会客服,并按照其要求将检测证明发送给了唯品会邮箱,当时我还仔细询问过客服,因为当天正好是第7天,要求其当天帮忙解决,当时客服是跟我说她们已经受理了就没有关系了,让我耐心等候。但是过了几天后,唯品会并未按照原来承诺的退款,而是告知我厂家竟然不承认检测点的检测,要我在长沙检测点出具退换货单,等他们邮寄公章过来的时候已经过了15天,导致三星检测点无法再出具退换货单,没有办法,我只有致电供应商客服电话,告知不能出具,供应商要求我将手机退回给他们说的地址,告知会送往厂家检测,如果有质量问题,他们会处理。于是我在11.28日将手机用顺丰邮寄到了供应商仓库,从11.28日---12.07日之间一直未有给我回复,
12.08日,唯品会客服通知我因为手机过了7天质保期无法退款(我在7天以内已经提出了退款要求,并且已经提供了检测点证明,是她们自己相互自己推诿,以及她们竟然保险修不盖章,导致过了7天),供应商已经将手机修理好回寄给我,我不愿意接受一个被修理好的新手机, 唯品会客服说会帮忙协商,
12.11日,我打电话咨询唯品会,客服又告知我在盒子上写了订单号(这个是他们客服要求我写上订单号的)和充电器非原装,因为这两个原因不能退款
我不接受这样的结果,我同意扣除原装充电器的费用,或者我邮寄一个过去,客服说她们会继续帮忙协商
12.17日,唯品会客服打电话告知手机已经被严重刮花,因此不能退款,我觉得这个不构成不能退款的理由,手机于11月28日就邮寄到仓库,严重刮花是个肉眼就能看到的问题,为什么在12.08日之前她们修理好之前未通知我,在12.08日/12.09/12.10/12.12日的客服跟我沟通中,均未提到这个手机被严重刮花,手机邮寄到仓库时,如果严重刮花,为什么没有当时拍照通知我,而且在11.28日到12.17之间19天的时间都没有通知我。因为这个事情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同意接受一点的折旧费
12.24日,我再次致电唯品会客服时,得知只能退款743元(原价1478),我希望全款退款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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