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的第23号国家统计局令显示,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
本分类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国家统计局令
第23号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局长 宁吉喆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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