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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五十二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2021-09-16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五十二批典型案件:

  01、衡水明阳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衡水明阳餐饮有限公司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8.4万元。

  02、秦皇岛永之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加价转供电案

  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秦皇岛永之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在转供电过程中违规加价收费的行为。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

  03、邯郸市丛台区新思路光明教育培训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

  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新思路光明教育培训学校在其发布的广告中对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表示没有做到准确、清楚、明白。邯郸市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5万元。

  04、衡水善宁大药房有限公司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过期医疗器械案

  根据群众举报,衡水市武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衡水善宁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存在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衡水市武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1万元。

  05、泊头市从诚量具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泊头市从诚量具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