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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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手机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肖先生 | |
投诉诉求 |
分期乐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要对消费者做出不合理的要求。 |
投诉详情:
我在五月底在分期乐上分期购买一部价值3288元的苹果手机,发起售后回寄过程中手机被快公司丢失,之后快递公司
赔偿我2000元。在和分期乐公司处理之后事宜中,我不承认手机订单的交易成功,由于以下两点原因向分期乐公司提出手机
丢失责任分担:1.手机的发件地点在北京,而分期乐让我寄回的地方却是广州,我不该承担手机回寄过程中多余路程丢件的风
险,也许寄到北京就不会丢。2回寄时手机收件人的电话是不能接通的,从而可能导致快递在配送过程中快递员不能第一时间
联系到收件人而耽搁时间导致快件丢失的可能性增大。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向分期乐提出在圆通赔偿2000元的基础上进行责任
分担,剩下的1288元损失应由分期乐自己承担,而不应该以一种恶劣强硬的态度,不接受,不考虑消费者的建议坚持向消费者
索取钱款。最近一个多月以来我的生活也因此受到很大的影响(手机回寄快递单号:200361850038,手机交易订单号:O2018100339)。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