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小米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红米NOTE4G移动版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曾先生 | |
投诉诉求 |
双方各负责一半的费用。 |
投诉详情: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14年9月11日在小米官方网站抢来了一台为小米公司的小米Note移动4G增强版(发票附件1)。在随后的使用中,原告发现手机右面上屏不知道什么原因开裂,于2014年9月23日在第一被告小米佳木斯售后(附小米官网授权维修中心,在附件2)。经检测,小米维修中心提示我属于人为造成的屏损坏,检测中又发单子到总部需要工程师鉴定,工程师不一会就回单子告诉小米当地售后属于非保结果。我人为在三包期间我手机没有使用到15天,应该由小米公司帮我负责维修维护,联系了小米北京公司400,售后告诉我 让我个人返回厂家进行下一步鉴定,我发的韵达快递单号:1201403003274 等了5天小米总部厂家告诉我属于人为破损不在三包期内,我让厂家拿出检测报告,厂家工程师说用眼睛分辨的没有检测报告。说如果我不修第二天给我寄回不予质保,说如果换了就需要个人承担一体屏幕的费用440元。我不服我投诉。。请国际质监局介入鉴定。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