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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电视屏幕花屏无裂痕,售后如何判定是人为?

2013-10-18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长虹电视投诉
投诉品牌
长虹
投诉地区
福建省 -- 福州市
投诉人
郑女士
投诉诉求
更换新机并道歉


投诉详情:

    本人于今年7月份在京东购买了1台长虹LED42B2080液晶电视,7月底联系指定安装人员上门安装,安装完后安装人员没有与本人做任何确认就自行离开。由于新房子装修完,新购置电视后申请电信ITV,故电视机一直未开启使用过(关闭状态电视屏幕无异样)。
    9月初,电信ITV安装人员上门安装时试机,才发现这台长虹液晶电视开机后屏幕显示是花屏,但关机之后裂痕看不出来。当时本人就立即拨打长虹客服电话4008111666反映这个问题,第2天长虹客服派当时为我们安装的师傅上门为我们做鉴定,师傅只是用手机把开机后的花屏拍照,说是这样就是取证了,然后还直接告诉我们,这人为造成的与他们无关。
    一直打长虹客服4002111666电话投诉,对方百般推脱,由于本人日常工作比较繁忙,也无法与长虹客服一直盘旋。下面是我10月15-17日与长虹客服的投诉电话:
    第一次投诉记录:10月16日上午10点钟左右,本人再次拨打长虹客服4008111666电话投诉,当时第一通接听本人电话的工号是81107客服代表,对方在电话里面明确长虹公司已经将本人这台异常电视进行鉴定,而且报告已经回复给我,我百思不得其解,我根本没收到长虹公司的任何的书面说明文件,让长虹客服将鉴定结果传真给我,得到回复是12小时联系相关人员会联系我并将鉴定报告传真到我指定的传真号上。
    跟踪结果:10月17日上午10点30分,也就是10月15日工号是81107客服代表所说的12小时,长虹方根本无人联系本人
    第二次投诉记录:10月17日上午10点30分,本人又第2次拨打长虹客服电话,这次接听本人电话的是工号为81149的客服代表,她回复本人的是,她需要了解情况,2小时内将会与本人联系。
    跟踪结果:10月17日12点30分,长虹客服又一次欺骗了顾客;
    第三次投诉记录:10月16日13点30分,本人又第3次拨打长虹客服电话,这次接听本人电话的是工号为81005客服代表,对方又是以需要了解情况为由说是1小时内回复本人。
    跟踪结果:长虹客服再次欺骗了顾客;
    第四次投诉记录:10月17日16点30分,本人当天第四通投诉电话,接听电话的是工号为81207的客服代表,对方以同样的借口(需要了解情况)说当天17点30分给我们回复,当天17点左右长虹福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王先生给本人来电,来电的没问原由说明确说是我们自己人为造成的,我向对方要鉴定报告,对方说要找一下,然后下班前17点30分传真给我。到了17点50分左右,长虹福州分公司无人联系我,我就打电话去福州分公司询问,结果被告之王先生已下班,无法联系上。
    10月18日上午9点钟,本人再次打长虹分公司王先生电话,王先生说10点左右将鉴定报告传真给我。10点钟,本人拿到所谓长虹公司的鉴定报告,鉴定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鉴定报告结果显示:“据以上机器照片显示,屏表面有裂纹痕迹,是受外力碰撞所致,请快益点协调用户自行处理”。
    试问长虹公司,为何9月初我们投诉完,安装人员上门拍照取证回公司鉴定的时候,你们的鉴定报告没出,而且我10月16日上午10点钟拨打长虹客服4002111666电话时,工号81107的客服代表告之本人,长虹公司已将鉴定报告出具给本人了呢?这中间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呢?
 
现要求长虹公司:
 
1、更换这台故障机(长虹LED42B2080液晶电视);
 
2、要求长虹公司向本人道歉。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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