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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臻美电子官换iPhone6充当新机欺骗消费者

2015-04-08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其它手机投诉
投诉品牌
苹果(iPhone)
投诉地区
投诉人
张女士
投诉诉求
要求西安臻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更换一台新手机


投诉详情:

        投诉书:西安臻美电子科技欺诈消费者,官换iPhone6充当新机欺骗消费者         西安臻美电子科技欺诈消费者,官换机充新机卖。
          我到西安市臻美电子科技(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鲁家村百脑汇科技大厦8楼8A38)购买苹果iphone6时,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
           本人在西安臻美科技(美成数码商城)分期购买美版64g金色iphone6,商家具有欺诈行为!在购买前我告知商家要全新未激活机器,该商家答应并收取了首付1500元,本以为是现货商家却说因为是美版机器所以要等三天过去取。2015年4月1日,商家打电话说手机到了让我去取。去了后我跟云分期公司签订合同,云分期付给西安臻美电子科技剩余款后我拿到了手机。回到宿舍后我在苹果官网查询IMEI(序列号)得知该手机已激活推算保修期只剩175天,还发现该手机配件都是高仿的假配件。4月2日中午本人就去找西安臻美电子科技协商解决该问题,要求商家更换商品,商家只答应更换手机配件,并以手机没问题为由拒绝更换手机。且协商同时商家多次言语威胁。本人到苹果售后咨询得知手机为官方服务机(官换机)售后回答官换机不应该作为商品出售。该公司用官换机假配件充当新机卖。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新消法》第20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西安臻美电子科技在明知这款iphone6有缺陷的情况下,没有告知我,就将产品卖给我,该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我请求工商部门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并要求西安臻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更换一台新手机给我或退还官换机与新机的差价800元整。要求西安臻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更换一台新手机给我或退还官换机与新机的差价800元整,并赔礼道歉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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