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华为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毛先生 | |
投诉诉求 |
两倍赔偿共计8776元 |
投诉详情:
2017年3月10号在京东购买了p10 plus 订单号为50126678357,付的定价999,3月24号付的尾款3389,3月25号收到货。
最近发现闪存门事件,并亲自测试了机器,存在欺诈行为,闪存不符和ufs2.1,华为终端官方微博和华为终端公司董事长余承东发微博也承认了闪存采用三种规格,已众所周知。
第一,华为于2016年10月19日在上海发布了麒麟芯片960,并明确告诉我们率先商用USF2.1。证据:“华为麒麟”微博有麒麟芯片960发布会文字和图片都有记录率先商用USF2.1
第二,华为于2017年3月24日在上海发布了p10和p10 plus,并明确告诉我们使用麒麟芯片960,京东商品描述也有,而且没有说明会采用三种规格闪存,对于消费者来说当然会默认采用USF2.1。证据:京东华为p10 plus商品 https://item.jd.com/4483120.html
鉴于上述两点,华为存在虚假宣传和骗取定金的行为,因为众所周知付了定金是无法退还。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双倍赔偿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