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艺龙网投诉 | 投诉品牌 |
艺龙旅行网机票预订 |
投诉地区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投诉人 |
李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回机票差价,并保留追讨赔偿权利 |
投诉详情:
11月13日在艺龙旅行网APP预订了2019年1月31日普吉至南宁机票两张,预订界面退改签规则显示以航司规定为准,预订后一直未出票。11月17日,该航班机票价格调整,查询为未出票状态,尝试联系艺龙查询能否退票重新预订,客服表示可尝试拦截,一个小时后,系统显示出票成功;向艺龙再次联系为何四天没有出票,客户要退票马上就出票成功,客服解释为系统问题,再次询问能否退票,客服表示以航司规定为准,需要咨询航司再回复,后客服回复航司规定为不能退改,值班经理表示补偿返券100元;11月19日,向航司泰国皇雀航空咨询,回复为并无不能退改的规定,再次向艺龙投诉,11月20、21、22日共计投诉三次,客服不再给出解释,只表示记录问题再回复,后续也并未接到任何回复。艺龙旅行网在机票未出票且消费者要求退票的时,迅速出票的行为以及在网站购票界面清楚写明“退改签规则以航司规定为准”,但在航司并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释机票退改签规则不同意客户退改签的行为,实为欺骗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