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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电视机无故屏裂说是人为不予保修

2015-06-25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家用电器
投诉品牌
LG
投诉地区
投诉人
陈女士
投诉诉求
维修或更换


投诉详情:

        LG电视机无故屏裂,商家没有任何证据就说是人为不予保修。我于2014年5月17日在苏宁易购购买一台LG彩电55LA6600-CA价格6388元,2015年6月11日晚在观看途中无故屏裂,途中并无任何人靠近过电视机。12日于LG官网下维修单,13号LG派的维修师傅上门看了几眼拍了几张照片回去后LG一口咬定“人为”损坏拒绝履行三包保修至今没有任何联系(实际上这位师傅还没上门在电话沟通的时候已经咬定我是人为)。

        电视机我们根本没有碰过,没任何碰撞痕迹,没有划痕,外屏没裂,内屏裂了,LG就仅凭那几眼和几张照片断定我是“人为”,我不能接受。LG作为产品方的检测报告根本没有权威性的,而且那个师傅就看了几眼什么报告也没有,就算有,它的报告也肯定不公正的,现在“人为”成了这些无良商家逃其避维修义务的法宝,LG对我不理不睬,我只是弱势群体,唯有去求助北京工商局替我主持公道,要求LG出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同意LG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就解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北京工商局居然说厂家的报告就能作为依据,你若不服自己去找第三方检测,并一直叫嚣就是这样,你去工商总局投诉我也不怕的态度。正因为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才需要你们这些部门去帮助我们维护权益,想不到工商部门却如此不作为,我们只是普通人去哪里找的第三方检测?

        LG和工商局都深知这点,老百姓维权难过登天,这样就是故意为难让消费者放弃维权。谁主张谁举证,LG说我“人为”,北京工商局却不督促对方提供有效证据,而把这个举证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这种不作为推卸责任的行为让人心寒,工商局都不作为,我们普通消费者该如何维权?是不是只能让商家以大欺小自认倒霉了?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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