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家用电器 | 投诉品牌 |
海信牌电视机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施先生 | |
投诉诉求 |
要求厂家召回质量问题电视并换新处理 |
投诉详情:
电视机使用约13个月(2016.01.17日)电视主屏幕发生约10公分宽呈“十”架形状色纹,并存在黑屏现象无法正常使用
投诉:本人于2014年10月3日在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112号苏宁电器商城(8215店)选购了一台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信”牌led50k680x3du型数字彩色电视机一台,发票号:00763305,当时付款后因没现货等了约20天左右才提货,主要原因是本人购卖了新房房屋尚未装修完工,待房屋、家俱都装修安装好后才将电视机提回家,并由苏宁售后技术人员上门安装调试完好交付。房屋装修好后因气味较大需要除去味道,加上要选择一个好日子入住新房,于2014年12月28日正式入住新房,彩电也是从这时正式使用至2016年01月16日,总体算算大约共使用了约13个月时间,电视机使用一直正常很好。
2016年01月17日星期天上午打开电视看了约10多分钟电视屏幕中间突然产生约10公分宽、呈“十”字架形两条颜色较浓的色带,并有黑屏现象,开始还怀疑是电视转播信号不好造成的就反复换台、关闭电视和机顶盒后重启现象仍不能消除才确认是电视发生了质量问题,就向苏宁电器商城打电话反馈情况,电商说这种问题他们也处理不了要我直接打电视机生产厂4008195196质量投诉热线电话咨询和投诉,厂家了解情况后答复要派技术人员上门查看,大约过了4 天后厂家技术员上门查看后给出的结果是说电视机主屏幕受到严重的撞击使屏幕出现损伤有小裂痕引起的。对于厂家技术员的判定结果我不与认可,后又多次与海信质量投诉热线联系和投诉,厂家答复均以技术员的判定结果为依据推脱责任。在反复投诉沟通后厂家答复说可以向总部申请优惠价要我出2500元钱帮助换一个主屏幕来解决此事,但我认为这是明显的产品质量问题,电视机在家一直放在电视柜上就没挪动过,受到撞击之说纯属不诚信推脱责任表现,理应由厂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和包修,不应该叫消费者出钱买单转稼责任。
本人在选购电视时原本打算卖进口品牌的,本着支持国产民族品牌的思想最终选择了具说国内口碑较好的海信品牌,也算支持国货尽点微薄之力,那曾想会发生如此严重的质量问题,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实属难免,但问题发生后厂家不断不承认问题反而把责任和损失全都转稼给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行为的确让人不耻,让消费者伤心、烦恼、嗔怒和冤屈。
诉求: 1、求助于质量投诉中心和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协会能够真正为普通消费者主持公道,督促把质量缺陷产品给予召回更换。
2、若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将进一步申诉维权,并可按法律程序对缺陷产品进行鉴定仲裁,若鉴定结论确系电视自身质量问题,要求厂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3、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善意的提请厂家要注重产品质量和企业形像,要向海尔、格力电器企业一样成为国际知名品牌,使每个消费者口碑相传受到大家普遍认可和尊重,同时也是民族骄傲。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