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家用电器 | 投诉品牌 |
长虹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张先生 | |
投诉诉求 |
履行三年质保承诺,免费给我维修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5年4月18号购买长虹电视,2016年7月19日出现黑屏不能看的质量问题,售后来人看下情况后说是主板坏了,但要付维修费600元,说主板不是电视的主要部件,该电视的保修说明上清楚的写明显示屏及主要部件保修三年,且在购机时问什么 是主要部件,当时的销售人员说就是电视内部的线路板什么的大部件。现在售后人员及厂家的全国售后热线人员都说主板不是主要部件,要付费维修。
按照国家三包法,液晶、集成电路等属于主要部件,执行3年质保,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集成电路,主板可以算是集成电路的范畴,理应算是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因此应当享受3年的保修期。电视机厂商若自行制定“三包”期限,应遵循可高不可低的原则,若低于国家制定的“三包”期限都是无效的。恳请有关部门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合法的利益,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